关于基金会理事长、副理事长、秘书长任职前的公示
根据深圳市深大土木教育基金会章程规定,经过第二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选举通过,同意聘任李伟文同志为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长,林学春同志为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副理事长,丁小波同志为基金会秘书长。现对以上三位同志进行任前公示,公示期限为2020年12月6日至12月8日。
李伟文
中共党员;
2006年9月至2011年1月任深圳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;
2011年1月至2015年1月任深圳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副院长;
2015年1月至2019年1月任深圳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党委书记;
2019年9月至今任深圳大学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党委书记;
林学春
2012年至今任中国永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;
丁小波
中共党员;
1995年至2018年12月任深圳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教师;
2019年1月至今任深圳大学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教师;
如对上述公示对象任职有异议,可于公示期间向深圳市深大土木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反映。
办公电话:0755-26916945
办公地点: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沧海校区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A322
深圳市深大土木教育基金会
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六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