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市深大土木教育基金会工龄工资管理办法


深圳市深大土木教育基金会工龄工资管理办法

       为尊重员工为企业发展创造价值和作出贡献,同时为降低员工的流动性,加强人员的稳定性,激励员工与企业同发展共命运的主人翁精神,现推行工龄工资制度,给在基金会长期服务的员工增加相应的福利,实现利润共享。

       现将工龄工资的具体计算标准做如下规定:

       一.员工工龄工资的设定总标准: 

       1. 在本基金会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¥100 元整。 

       2. 在本基金会连续工作满两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¥200 元整。 

       3. 在本基金会连续工作满三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¥300 元整。

       4. 在本基金会连续工作满四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¥350 元整。 

       5. 以此类推,之后在本基金会工作每增加一年,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¥50 元整。累计十年封顶。

       6. 员工连续请假超过 15 天或年内请假累计超过 30 天者,取消工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重新计算工龄(总经理特批的除外)。 

       7. 员工辞职后又复职,原工龄取消,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。

       8. 试用期间不计算工龄。 

       二.员工工龄工资的计算方法(举例说明): 

       例:某员工于 2010年 11 月份入职,那么该员工应于 2011 年 12 月开始享受工龄工资每月¥100 元整,于 2012 年 12 月开始享受工龄工资每月¥200元整,于 2013 年 12 月开始享受工龄工资每月¥300元整,于 2014 年 12 月开始享受工龄工资每月¥350元整,以此类推,之后在本基金会工作每增加一年,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¥50 元整。 

       此工龄工资奖项不影响基金会的其它调薪政策。 

       三.管理人员工龄工资的设定标准: 

       1. 在本基金会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 100 元钱。

       2. 在本基金会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总经理助理级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¥200 元整。

       3. 在本基金会连续工作满一年的经理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¥250 元整。

       4. 在本基金会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总监级以上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¥300 元整。

       5. 以此类推,之后在本基金会工作每增加一年,每月工龄工资按照相关职位相应增加;满三年后,所有级别管理人员在本基金会工作每增加一年,每月工龄工资增加¥100元整,累计十年封顶。(计算方式与“员工工龄工资的计算方法”相同)

       6. 试用期间不计算工龄。

       7. 连续请事假超过 15 天或年内请事假累计超过 30 天者,取消工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重新计算工龄(总经理特批的除外)。  

       8. 辞职后又复职,原工龄取消,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。

       9. 如遇提升,从当月起,按提升后相应职位工龄工资计算。降职亦同。

工龄计算时间由深圳市深大土木教育基金会注册时间2014年8月5日为界点计算,前期工作时间不在此计算范围。

       四、执行时间和方法:

       此工龄工资奖项从 2016 年 1 月 01 日起计算执行,随每月工资一同发放。 

       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,自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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